快递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快递厂家
热门搜索:
行业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资讯

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引关注文章库玉林新闻网

发布时间:2020-03-02 11:37:36 阅读: 来源:快递厂家

记者走访了解到高温津贴有人得了有人没得

玉林新闻网-玉林晚报讯 (记者 弄小清) 去年下半年,广西出台企业高温津贴标准,日前,四部委联合起草的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意见征询结束。《意见稿》有哪些新规定,我市落实高温津贴的情况如何?记者进行了了解。

35℃以上作业可拿高温津贴

《意见稿》规定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在35℃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,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,并纳入工资总额。日最高气温达到40℃以上,应停止室外作业;日最高气温达到37℃以上、40℃以下时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,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。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,可申请工伤认定。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,经诊断为职业病、认定为工伤的,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《意见稿》还规定,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为工伤,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

广西区高温天气主要集中出现在每年7-8月。记者从市气象部门了解到,2009年我市35℃以上高温天气32天,2010年为26天,2011年为29天。未出现40℃以上的高温天气。

高温津贴有人得了有人没得

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介绍,针对高温天气,广西于去年出台了企业高温津贴标准,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,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。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。这次实施高温津贴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其中。

市环卫处的李副主任告诉记者,去年环卫处按150元/月的标准给环卫工发放了高温津贴。我们都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。北流海螺水泥公司的程先生告诉记者,公司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发放不同的高温津贴,如在高温岗位的,发放100-200元/月的津贴,部分在内勤的发放标准稍低些,另外还会给高温岗位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药品。

没有,从来没有拿过高温津贴。在城区一建筑工地,记者采访几位正在作业的工人,他们均表示没有得过高温津贴,但在高温天,他们的作息时间有所调整,老板有时也会送些清凉饮料来给解暑。记者随机采访城区大型商场超市的几位保安及几位快递人员,他们大多表示没有拿过高温津贴。

权益受侵犯时应勇于维权

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,劳动监察部门将督促其落实支付高温津贴的规定,劳动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,当自己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犯时,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

烟台半岛白癜风医院

广州新世纪银屑病医院

昆明海源中医医院